權利要求書: 1.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焚燒爐、余熱回收鍋爐、急冷罐、冷卻罐、吸收塔、洗滌塔、換熱器、加熱器、SCR催化爐、一級助燃風機、二級助燃風機、余熱風機、急冷風機、主風機和煙囪;
所述焚燒爐的進口用于接入待焚燒廢液,所述焚燒爐的出口與所述余熱回收鍋爐的進口相導通,所述一級助燃風機設置在所述焚燒爐的助燃空氣通道上;所述急冷罐的進口與焚燒爐底部出口相導通;
所述冷卻罐的進口與余熱回收鍋爐的出口相導通;
所述吸收塔的進口通過余熱風機以及急冷風機與冷卻罐以及急冷罐的出口相導通;
所述洗滌塔的進口與所述吸收塔的出口相導通;
所述換熱器冷側入口與洗滌塔出口相導通;
所述加熱器進口與換熱器冷側出口相導通;
所述SCR催化爐進口與加熱器出口相導通;
所述換熱器的熱側進口與SCR催化爐出口相導通;
所述換熱器的熱側出口通過主風機與煙囪相導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廢液增壓泵以及廢氣增壓泵;
所述廢液增壓泵串聯在所述焚燒爐的進口,所述廢液增壓泵用于對待焚燒廢液進行加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采用天然氣作為燃料氣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還設有助燃風機,所述助燃風機安設在所述焚燒爐的助燃口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軟水進閥以及水蒸氣出閥;
所述軟水進閥以及水蒸氣出閥安設在所述余熱回收鍋爐上,所述軟水進閥以及水蒸氣出閥用于對所述余熱回收鍋爐內的熱量進行回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所述焚燒爐為立式焚燒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急冷罐;
所述急冷罐進口與所述焚燒爐的出口相導通,所述急冷罐中的液態水與高溫廢氣直接接觸,用于將焚燒爐中含高溫鹽組分快速降溫,高溫煙氣中含鹽組分被急冷罐中的液態水吸收,并防止結晶物質在后端的產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聲明:
“焦化脫硫廢液處理的液中焚燒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