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封結構提升閥包括:閥體,所述閥體具有閥腔,所述閥腔內用于裝填液體;
入口煙道,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一端口設置在所述閥體的底部外,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二端口位于所述閥腔的中部并朝向所述閥腔的內頂壁;
出口煙道,所述出口煙道的第一端口設置在所述閥體外且位于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一端口的上方,所述出口煙道的第二端口連通至所述閥腔的上部;
封水蓋,所述封水蓋沿豎直方向活動安裝在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二端口與所述閥腔的內頂壁之間,所述封水蓋具有蓋本體和環狀凸緣,所述蓋本體與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二端口對應布置,所述環狀凸緣構造為從所述蓋本體的外周邊緣向下延伸形成,所述環狀凸緣位于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二端口的外側;以及驅動部件,所述驅動部件連接至所述封水蓋,以驅動所述封水蓋在所述環狀凸緣的下端沒入所述液體的閉合位置和所述環狀凸緣移出所述液體的導通位置之間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環狀凸緣的下邊緣沿周向設置有鋸齒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封結構提升閥還包括:注水口,所述注水口位于所述閥體外并與所述閥腔連通,所述注水口位于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一端口的上方;
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位于所述閥體的底部外側并與所述閥腔連通,且所述出水口位于所述注水口的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封結構提升閥還包括:用于檢測水位的液位計,所述液位計沿所述閥體的高度方向設置在所述入口煙道的第一端口與所述出口煙道的第一端口之間,且所述注水口位于所述液位計的上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封結構提升閥還包括:檢修口,所述檢修口設置在所述閥體外的背離所述出口煙道的第一端口的一側;以及檢修門,所述檢修門活動連接至所述閥體并與所述檢修口對應布置,所述檢修門在關閉所述檢修口的位置和打開所述檢修口的位置之間可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檢修口向上傾斜布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檢修口的朝向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7°。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結構提升閥,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部件包括:氣缸,所述氣缸設置在所述
聲明:
“水封結構提升閥及具有其的蓄熱式熱力焚燒爐”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