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適于井下二步驟回采的采場底部結構及其生產工藝,井下采場分為礦房采場和礦柱采場,根據底部結構形式留設底柱,礦石運搬利用沿脈運輸巷道(4)、穿脈出礦巷道(6),將采場爆落礦石(11)在塹溝(12)中;鏟運機通過共用出礦進路(9)和礦房出礦進路(10),將礦石倒入礦石溜井(5)中,礦房采場尾砂膠結充填后,開采礦柱采場時在底柱(3)中,新掘礦柱拉底巷道(8),通過鑿巖爆破拉底形成礦房回采的塹溝(12),回采出礦完畢后對礦柱(2)形成的采空區進行充填。本發明可以服務兩個采場,減少工程量和支護量,降低了采礦的采切比,提高底部結構的穩定性,節省二步驟回采的開采成本和準備時間。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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