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廢水處理的餐飲垃圾廢渣活性炭,以100%餐飲垃圾廢渣為原料,先將餐飲垃圾廢渣風干12~24h,得到干化的餐飲垃圾廢渣;再將其放入微波爐中于200~800℃、采用氮氣氣氛進行炭化;再將制得的炭化料置于活化爐中于200~1000℃活化,制得活性炭。本發明首次采用餐飲垃圾廢渣制備活性炭,既節約了能源、降低了活性炭的制備成本,又將其用于同時廢水脫色和去除重金屬的處理,達到了以廢治廢的目的。
聲明:
“用于廢水處理的餐飲垃圾廢渣活性炭及其制備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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