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一種用于核電廠放射性可燃廢物的管理辦法,目的是解決現有放射性可燃廢物處理工藝廢物量大的問題,包括放射性固體廢物的分揀、壓縮打包、裝箱、測量、裝車、外運、焚燒處理、處置的步驟,能夠順利實現放射性可燃廢物的焚燒處理處置,并指導和規范相關可燃廢物外運焚燒處理及處置的操作。通過該方法的操作,可改善地球環境、緩解核電廠廢物暫存場和廢物處置的壓力、節約核電廠廢物處理成本、緩解核電廠廢物總量指標壓力等效益,解決核電機組目前在廢物處理處置方面的困難。
聲明:
“用于核電廠放射性可燃廢物的管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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