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紅海灣四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是廣東省重點推進的海上風電項目之一,其核準延期引起了廣泛關注。以下是該項目的詳細情況:
汕尾紅海灣四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位于汕尾市城區捷勝鎮附近海域紅海灣海上風電場址內,總裝機容量為500MW,選用16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接入海上升壓站。項目總投資53.1475億元,建設年限為25個月,建設單位為汕尾明陽瑞善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根據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的公示,該項目因用海手續等未辦理完成,申請延期一年實施。用海手續的辦理是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環節,涉及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論證等多個方面。手續未完成可能導致項目在海域使用、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合規性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手續以確保項目合法合規推進。
項目建成后,每年可為電網提供清潔電能1612.265GWh,與燃煤電廠相比,每年可節省標煤消耗約46.76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124.39萬噸。項目的建設將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創造大量就業機會,促進區域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作為廣東省重點推進的海上風電項目,該項目對推動廣東省能源轉型、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項目相關方正在積極推進用海手續的辦理工作,爭取盡快完成相關審批流程,以便項目能夠按計劃推進。同時,建設單位也在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確保項目在延期期間能夠順利解決存在的問題。
廣東汕尾紅海灣四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因用海手續未完成而申請延期一年實施。該項目作為廣東省重點推進的海上風電項目,其建設對于優化能源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盡管面臨延期,但項目相關方正在積極推進相關手續的辦理,爭取早日開工建設,為實現廣東省能源轉型和“雙碳”目標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