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能源局7月10日發文啟動2025年度新型儲能計劃動態調整,允許電源側、電網側項目新增或擴容。所有增補項目須于2025年12月底前開工,其中鋰電池儲能要在2026年6月底前并網。申報窗口明確,節奏緊湊,為企業鎖定指標、落實用地和融資留出18個月緩沖,體現“早謀劃、快落地”思路。
電網側儲能若欲增補,需遵守“退一補一”總量平衡規則,即新增規模不得大于調出規模,且不得小于5萬千瓦/10萬千瓦時。此舉既防止各地盲目擴張,又鼓勵低效項目退出,把容量指標讓渡給技術更優、成本更低的新項目,保障全省電網級儲能“盤子”不膨脹、結構更優化。
火儲聯合調頻類項目若想納入年度計劃,必須滿足單體功率不低于1.8萬千瓦、綜合調節性能Kpd≥0.9的雙控指標。高門檻意味著只有具備快速響應、精準跟蹤能力的優質項目才能進入賽道,倒逼企業選用高性能電池與先進控制系統,提升浙江電網一次調頻整體效率。
本次調整明確,對5兆瓦及以上的用戶側儲能不再實行年度建設計劃管理,改由市場自主決策。政策松綁后,工商業園區、數據中心可依據峰谷價差和自身負荷曲線靈活建設儲能,無需排隊等指標,進一步激活分布式儲能投資熱情,緩解局部尖峰負荷壓力。
從即日起到2025年底,企業需完成增補申報、可研批復、設備招標及施工準備;2026年上半年集中并網,迎接夏季用電高峰。省能源局將按月滾動跟蹤進度,對逾期項目收回指標,實現“動態調整、有進有退”的閉環管理,為浙江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供精準時序支撐。
總結來說,浙江新政以“動態調整”為主線,用容量置換、技術門檻和時間節點三條紅線,既控制電網側總量又激活用戶側活力;同時把并網時限壓到2026年夏前,確保新型儲能快速形成調峰調頻能力,為全省能源安全與“雙碳”目標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