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對在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考核中,為廣州貢獻“關鍵零部件研發產業化”積分的企業,按每1積分5萬元給予財政獎勵。同一企業同類零部件所獲中央、省、市三級獎勵合計不超過5000萬元,鼓勵本地企業聚焦核心零部件突破,加快氫能產業鏈自主可控。
2021年8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廣東省示范城市群內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若整車數據已接入國家、省、市信息平臺,且不少于5項關鍵零部件在本地制造,可按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享受3000元/千瓦補貼,單車最高補貼110千瓦,最低不低于50千瓦。中央、省、市三級財政按1:1:1比例分擔,減輕購車成本。
已接入信息平臺的輕型、中型、重型氫燃料電池貨車,年度行駛里程可分別按0.5元/公里、1元/公里、2.5元/公里領取運營補貼,每年每車上限分別為2萬元、4萬元、10萬元。補貼按自然年核算,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鼓勵車輛多拉快跑,提高氫能運力利用率。
廣州氫能獎勵與補貼均設封頂額度:零部件獎勵同一企業同類產品不超過5000萬元,購車補貼單車功率上限110千瓦,運營補貼按車型設年封頂金額。后續如完成全省推廣目標,補貼標準將再評估調整,確保財政可持續,避免過度依賴。
本次政策有效期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已上牌車輛按國家及省原有規定執行。2021年8月13日前登記車輛不享受本次新補貼,但可銜接舊政策,形成歷史與新增車輛的有序過渡。
總結來說,廣州通過積分獎勵、購車補貼、運營補貼三重財政工具,激勵企業在關鍵零部件研發、整車推廣及實際運營全鏈條發力,并設資金上限與時間窗口,既降低用戶成本,又確保財政穩健,力爭在2025年前打造氫能產業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