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工信部方面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推動行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現特意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新版發布后,《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8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8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號)同時廢止。
在《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中,對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和電解液生產企業的產品性能做出了詳細的要求。此外還表示,鋰離子電池生產、儲存、使用、回收和處理處置等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相關安全要求,有效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并鼓勵企業在產品研發階段增加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設計,加強鋰離子電池生產、銷售、使用、綜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資源綜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