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技術研究、開發、推廣、服務、培訓;水污染治理工程咨詢、設計、建設、運營;飲水安全工程咨詢、設計、建設、運營;智慧水務、水務物聯網;生活垃圾及電子垃圾處理、清掃、收集、運輸、運營、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互聯網環衛;土壤修復治理工程及生態恢復工程的設計、建設、運營;環保裝備及材料和處理藥劑的開發、銷售、進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