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技術開發服務;節能環保技術的研究與咨詢;清潔服務;環保工程設計;工程環保設施施工;銷售:清潔用品、節能環保產品、辦公用品、環保設備、五金產品、電子產品、不銹鋼制品、體育用品、通訊設備及配套設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