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礦山設備、鋼材、消防器材、勞保用品、高低壓電器、電線電纜、氣動工具、電動工具、高線壓膠管、油管、化工產品、閥門管件、各種油脂、油品、防爆電器、潤滑油、辦公用品、鈑金加工、電子產品、通訊器材、燈具、建材、家用電器、日用百貨批發及銷售;機械維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