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教學科研設備及器材的設計、開發、銷售;銷售:玩具、辦公用品、辦公設備、游樂設備、家用電器、電子設備、電工設備、服飾、雕塑、五金交電、塑料制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教學科研設備安裝;人造草坪、室內地膠及體育運動場地鋪設。(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