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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石料用灰巖、飾面石材開采、加工及打砂、瀝清混泥土、商品混泥土加工及銷售;土石方工程開挖;石灰燒制。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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