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專用設備生產技術研發,環保專用設備生產及銷售,酒店用品的生產、銷售、回收再利用,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包括互聯網支付、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