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轉讓;室內外空氣檢測及治理;環保工程設計、施工;銷售:文體用品、電氣設備、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裝飾材料、化工產品(除危險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機械設備、清潔用品、日用百貨、服裝、機電設備、建筑材料、橡膠制品、電線電纜、管材。)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