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領域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民用、醫用、工藝廢物處理(限分支機構憑證經營);環境污染治理工程;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及施工;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