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普通貨物道路運輸(不含危險品);建筑垃圾的清運、處置及綜合利用(不含垃圾填埋、焚燒);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備和能礦行業設備的研發、制造、技術轉讓;建筑垃圾資源再利用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和技術服務;建筑材料(混凝土、砂漿、裝配式預制構件、管涵、磚類產品、混凝土砌塊、路用瀝青料、路用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