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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技術開發、服務及轉讓,保潔服務,道路清掃、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環保設備、橡膠制品、電子產品、機電產品、照明產品、汽車的銷售,機械設備租賃,汽車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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