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操作主體,所述操作主體包括底盤支架,設置在所述底盤支架外側的驅動組件; 設置在所述底盤支架內部的混料組件,所述混料組件包括: 混料機構設置在所述底盤支架內,用于粉末均勻混合; 與所述混料機構外側轉動安裝的齒輪組件,所述齒輪組件用于調節混料機構的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包括電機,所述電機外端固定連接有減速機,所述減速機外側與底盤支架外側固定連接,所述減速機通過設置在其外側的轉軸與齒輪組件內部轉動安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組件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內部通過轉軸轉動安裝有小齒輪,所述小齒輪外側嚙合連接有大齒輪,所述大齒輪通過開設在其外側滑軌與底盤支架外側可拆卸轉動安裝,所述大齒輪通過設置在其非中心內部的內凹環與混料機構外側擺動安裝。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料機構包括混料桶,所述混料桶外端固定連通有中空軸,所述中空軸通過套設在其外側的環塊與內凹環內壁相適配。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料桶遠離中空軸一側螺紋安裝有擺動球,所述擺動球外側套設有內凹軸,所述內凹軸外側與底盤支架內轉動安裝,所述混料桶外側螺紋連接有卸料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料桶的主體采用可拆分式結構,所述混料桶由兩個半橢圓空心殼和中心環板組成,所述中心環板內部通過螺紋組與半橢圓空心殼外側可拆卸螺紋連接,所述半橢圓空心殼遠離與中心環板一側與中空軸外端固定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料桶內部轉動連接有攪拌器,所述攪拌器包括轉桿,所述轉桿外側與混料桶中心內部轉動連接,所述轉桿外側套設有環架,所述環架外側與混料桶內壁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桿外側均勻套設有若干組轉動塊,多個所述轉動塊外側固定連接有旋轉桿,所述旋轉桿內部滑動連接有內滑桿,所述內滑桿頂端固定連接有彈簧組,所述彈簧組頂端與旋轉桿內部固定連接。&n
聲明:
“粉末冶金用混料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