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鍋爐振打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振打桿;
第一調節裝置,所述第一調節裝置包括安裝件和調節件,所述調節件在第一方向上和第二方向上可移動地設在所述安裝件上;
第二調節裝置,所述第二調節裝置能夠與所述振打桿相連;
振打裝置,所述振打裝置能夠與所述振打桿配合,其中所述振打裝置和所述第二調節裝置能夠可切換地且在第三方向上可移動地設在所述調節件上,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三方向中的每一者,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三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振打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件包括第一安裝板和第二安裝板,第一安裝板和第二安裝板在所述第三方向上相對設置,所述調節件包括:
第一調節板和第二調節板,所述第一調節板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和所述第二方向上可移動地設在所述第一安裝板上,所述第二調節板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和所述第二方向上可移動地設在所述第二安裝板上;以及
第一支撐件和第二支撐件,所述第一支撐件設在所述第一調節板和所述第二調節板中的每一者上,所述第二支撐件設在所述第一調節板和所述第二調節板中的每一者上,第一支撐件和第二支撐件沿所述第一方向間隔開地設置,其中,所述振打裝置能夠在第三方向上移動且分別與所述第一支撐件和所述第二支撐件連接,所述第二調節裝置能夠在第三方向上移動且分別與所述第一支撐件和所述第二支撐件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爐振打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裝板和所述第二安裝板中的每一者上設有第一長孔,所述第一調節板和所述第二調節板中的每一者上設有第二長孔,所述第一長孔和所述第二長孔中的一者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所述第一長孔和所述第二長孔中的另一者沿所述第二方向延伸,其中所述第一調節板通過穿過所述第一安裝板上的所述第一長孔和所述第一調節板上的所述第二長孔的螺栓安裝在所述第一安裝板上,所述第二調節板通過穿過所述第二安裝板上的所述第一長孔和所述第二調節板上的所述第二長孔的螺栓安裝在所述第二安裝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鍋爐振打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件為第一槽鋼,所述第一支撐件上設有第三長通孔,所述第三長通孔沿所述第三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支撐件包括第二槽鋼和設在所述第二槽鋼上的鋼板,所述鋼板上設有第四長通孔,所述第四長通孔沿所述第三方向延伸,
聲明:
“鍋爐振打設備和有色金屬冶煉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