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核電站子項設計技術,具體涉及用于核電站全廠中心實驗室的設計方法。本發明通過制定適用于核電站全廠中心實驗室的設計標準規范體系和設計準則,提出適用于核電站全廠中心實驗室的具體設計方法,包括實驗室功能單元分區、實驗分析儀器規格和數量確定、實驗室廠房規模分析以及廠房輔助設施設計的技術方法。據此完成的子項廠房功能、布局和廠房規模設計,能夠保證工藝實驗室、輔助配套設施及辦公設施的布局合理性,滿足核電站所有化學分析項目操作流程的有序進行,確保全廠化學和放射化學參數分析結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滿足核電站各系統的安全生產和穩定運行要求。
聲明:
“用于核電站全廠中心實驗室的設計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