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動機驅動的車輛的轉向系統,其具有與只安裝傳統內燃機的車輛的轉向操作性等同的轉向操作性,并且即使在執行轉向力輔助的失效保護控制期間也具有與固有轉向操作性等同的轉向操作性。為了實現該目的,電動機驅動的車輛包括:作為電動機驅動的車輛的動力源的驅動電動機、檢測驅動電動機的速度的電動機速度傳感器、根據方向盤的轉向角度而向前輪提供轉向角度的轉向系統、檢測電動機驅動的車輛的速度的車輛速度傳感器和基于電動機速度傳感器和車輛速度傳感器的輸出信號中的至少一個根據乘員的轉向操作而輸出輔助量的動力轉向控制器,在轉向系統中,使輔助量隨著電動機驅動的車輛的速度或驅動電動機的速度增加而變小。
聲明:
“電動機驅動車輛的轉向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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