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用于土壤修復的淋洗篩選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制漿裝置、篩選淋洗裝置和脫水裝置,所述篩選淋洗裝置包括筒體、淋洗組件和篩選組件,所述筒體的一端設有進料口,其另一端設有可開合的出料口,所述進料口與所述制漿裝置的出漿口連通,所述篩選組件包括篩分環板,多個所述篩分環板相互拼接形成所述筒體,所述筒體較水平面呈傾斜設置,驅動組件帶動所述筒體沿軸向轉動,所述篩分環板上設有篩孔,所述篩分環板的下方分別設有接料筒,所述接料筒與所述脫水裝置的進漿口連通;
所述篩分環板沿進料方向包括依次連接的一級篩分環板、二級篩分環板和三級篩分環板,且所述一級篩分環板的篩孔孔徑<所述二級篩分環板的篩孔孔徑,所述二級篩分環板的篩孔孔徑<所述三級篩分環板的篩孔孔徑,所述淋洗組件包括多組輸液管,所述輸液管包括一級輸液管、二級輸液管和三級輸液管,所述二級輸液管的一端套設在所述一級輸液管的外壁,所述三級輸液管的一端套設在所述二級輸液管的外壁,所述一級輸液管、所述二級輸液管和所述三級輸液管的外壁均設有噴頭,所述一級輸液管與第一泵體連通,所述二級輸液管與第二泵體連通,所述三級輸液管與第三泵體連通,所述一級輸液管的長度與所述筒體的長度一致,所述二級輸液管的長度與所述一級篩分環板和所述二級篩分環板的長度之和一致,所述三級輸液管的長度與所述一級篩分環板的長度一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土壤修復的淋洗篩選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篩分環板的篩孔直徑≦5mm,所述二級篩分環板的篩孔直徑≦10mm,所述三級篩分環板的篩孔直徑≦15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土壤修復的淋洗篩選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輸液管的外徑為3-7mm,所述二級輸液管的內徑為9-11mm,所述二級輸液管的外徑為12-13mm,所述三級輸液管的內徑為15-2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土壤修復的淋洗篩選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篩分環板相鄰篩孔的邊距為10-15mm,所述二級篩分環板相鄰篩孔的邊距為20-25mm,所述三級篩分環板相鄰篩孔的邊距為40-45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土壤修復的淋洗篩選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組件包括驅動輪和聯軸器,所述驅動輪與所述筒體傳動連接,所述篩分環板的兩端均設有所述驅動輪,
聲明:
“用于土壤修復的淋洗篩選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