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用于在巷道內作業,所述采掘系統包括:掘錨機(110),具有掘進部(111)和主機錨桿部(112),所述掘進部(111)用于對所述巷道進行掘進,所述主機錨桿部(112)用于對所述巷道進行錨固,所述掘進部(111)設于所述掘錨機(110)的一端;
運輸設備(120),所述運輸設備(120)的一端與所述掘錨機(110)的另一端連接;
自移機尾(130),與所述運輸設備(120)的另一端連接;
錨桿鉆機裝置(140),設于所述自移機尾(130),所述錨桿鉆機裝置(140)用于對所述巷道進行錨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移機尾(130)通過行走驅動機構相對所述運輸設備(120)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鉆機裝置(140)通過滑動組件相對所述自移機尾(130)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鉆機裝置(140)包括:安裝架體(141),設于所述自移機尾(130);
錨桿鉆機(142),與所述安裝架體(141)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鉆機(142)的數量為至少兩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鉆機裝置(140)還包括:擺動伸縮臂(143),與所述安裝架體(141)連接,且所述擺動伸縮臂(143)與所述錨桿鉆機(142)連接,所述錨桿鉆機(142)通過所述擺動伸縮臂(143)相對所述安裝架體(141)移動或轉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伸縮臂(143)的數量與所述錨桿鉆機(142)的數量一致,每個所述錨桿鉆機(142)均與對應的一個所述擺動伸縮臂(143)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錨桿鉆機裝置(140)還包括:電控箱(144),設于所述安裝架體(141),所述電控箱(144)與所述錨桿鉆機(142)連接,所述電控箱(144)與所述擺動伸縮臂(143)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采掘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伸縮臂(143)沿軸線方向進行伸縮,以改變所述錨桿鉆機(142)與所述安裝架體(141)之間的距離。
10.根據權利要求
聲明:
“采掘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