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振動電機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38a)、升降氣缸(30a)、振動電機提升桿(35a)、振動電機提升板(36a)、振動電機提升橫臂(37a);
所述的升降氣缸(30a)固定于機架(38a)上,升降氣缸(30a)的伸縮端部連接振動電機提升橫臂(37a);所述的振動電機提升桿(35a)的一端與振動電機提升板(36a)固定,另一端與振動電機提升橫臂(37a)固定連接;振動電機支架的側部套在振動電機提升桿(35a)外,且振動電機支架的側部設于振動電機提升板(36a)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振動電機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升降氣缸(30a)包括浮動接頭(31a)、氣缸主體(32a)、氣缸法蘭(33a)、伸縮桿(34a);
所述的氣缸法蘭(33a)的底部焊接于機架(38a)上,氣缸主體(32a)固定于氣缸法蘭(33a)上,伸縮桿(34a)一端連接氣缸主體(32a),另一端連接浮動接頭(31a),所述的浮動接頭(31a)與振動電機提升橫臂(37a)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振動電機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升降氣缸(30a)的伸縮行程為40mm-60m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振動電機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振動電機支架的側部設有電機提升支撐板(3a),電機提升支撐板(3a)上還開有支撐板通孔(8a),所述的振動電機提升桿(35a)穿過支撐板通孔(8a)。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振動電機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提升支撐板(3a)設于振動電機提升板(36a)上方,且電機提升支撐板(3a)與振動電機提升板(36a)之間的最小間隔為15mm-25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振動電機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振動電機支架包括振動機底座(1a)、設于振動機底座(1a)上的多塊豎向支板(9a)、固定于豎向支板(9a)上的電機底板(6a),振動電機通過電機安裝螺栓(4a)固定于電機底板(6a)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振動電機升降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底板(6a)上開設有電機底板開槽(6a1),電機安裝螺栓(4a)穿過電機底板開槽(6a1)將振動電機與電機底板(6a)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振動電機升降
聲明:
“振動電機升降機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