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振動臺、若干個伺服電機、平衡振動機構、萬向節聯軸器、左振動機構和右振動機構,所述振動臺設于機架的上部,所述左振動機構和右振動機構呈對稱分布設于振動臺的下部,所述左振動機構和右振動機構內均并排設有至少三組相互獨立的振動組件,各所述伺服電機分別通過平衡振動機構和萬向節聯軸器與各個振動組件連接,進而驅動各個振動組件轉動,實現左振動機構和右振動機構共振;
所述振動臺包括支撐臺以及分布于支撐臺下側且相互分離的左振動臺和右振動臺,所述左振動機構設于左振動臺上,所述右振動機構設于右振動臺上,所述左振動機構的振動頻率不低于右振動機構的振動頻率;
所述左振動臺固定安裝于支撐臺的左側,所述右振動臺通過豎向導向機構安裝于支撐臺的右側,所述右振動臺與支撐臺間隔分布,所述右振動臺可沿豎向導向機構跳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豎向導向機構包括沿支撐臺右側邊沿間隔設置的導向柱、設于導向柱下端的支撐塊以及設于右振動臺上導套,所述導套套設于導向柱上,右振動臺通過重力抵靠于支撐塊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柱上且位于支撐臺與左振動臺之間套設有彈簧。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臺上間隔分布有若干條第一通槽,所述左振動臺上且于第一通槽相對于位置設有第二通槽,所述右振動臺的右側邊向左側延伸設有延伸部,所述延伸部分布于左振動臺的下側,且延伸部與左振動臺之間的間隔為3mm~15mm,所述延伸部和右振動臺上設有穿過第一通槽和第二通槽的凸條。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振動機構和右振動機構內均并排設有四組相互獨立的振動組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臺的橫向一端設有托板對中裝置,所述振動臺的橫向另一側設有托板限位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臺的縱向兩側均設有導向限位板。
說明書: 一種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技術領域[0001] 本發明涉及砌塊
聲明:
“應用在砌塊成型機的振動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