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可進行二次粉碎環保型輥式細碎機,包括機體(1),所述機體(1)的頂部開設有主進料口(2),且機體(1)的底部開設有出料口(3);
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細碎輥(9),設置在所述機體(1)的內部,所述細碎輥(9)的前后兩段均與機體(1)的內壁軸承連接,所述機體(1)的前側壁安裝有驅動電機(13),所述驅動電機(13)的輸出軸延伸至機體(1)的內部與細碎輥(9)的前端固定連接;
擋料板(15),設置在所述主進料口(2)的內部,且擋料板(15)與主進料口(2)的內壁活動軸連接,所述擋料板(15)之間相貼合,且擋料板(15)與主進料口(2)的內壁相貼合;
螺旋提升機構(6),設置在所述機體(1)的內部兩側,所述螺旋提升機構(6)通過機體(1)底部的第二電機驅動,所述螺旋提升機構(6)的頂部開設有二次進料口(7),且螺旋提升機構(6)的底部開設有提升進料口(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進行二次粉碎環保型輥式細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料板(15)與所述主進料口(2)的活動軸連接處安裝有扭力彈簧(16),所述擋料板(15)的頂部內端固定連接有拉繩(5),所述機體(1)的內側頂部活動軸連接有吸塵頭(4),所述拉繩(5)遠離擋料板(15)的一端延伸至機體(1)的內部與吸塵頭(4)的外側壁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進行二次粉碎環保型輥式細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細碎輥(9)在所述機體(1)的內部設置有兩個,兩個所述細碎輥(9)相對設置,且兩個細碎輥(9)的旋轉方向相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進行二次粉碎環保型輥式細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的內部設置有篩網(10),所述篩網(10)設置在所述細碎輥(9)的底部,且篩網(10)通過固定架(12)與機體(1)的內側壁連接,所述篩網(10)的正下方與所述出料口(3)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進行二次粉碎環保型輥式細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1)的內部軸承連接有旋轉軸(14),所述旋轉軸(14)的中心處固定連接有偏心輪(11),所述偏心輪(11)對應設置在所述篩網(10)的底部中心處,所述旋轉軸(14)的前端通過鏈輪機構與所述驅動電機(13)的輸出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進行二次粉碎
聲明:
“可進行二次粉碎環保型輥式細碎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