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土壤原位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盤、行走機構、第一動力件、土壤挖掘輸送機構、土壤粉碎修復機構和藥劑存儲噴灑機構,所述底盤設置在行走機構上,所述第一動力件設置在底盤上且與行走機構連接,用于為行走機構提供動力;
所述土壤粉碎修復機構包括修復箱、料斗以及設置在修復箱內的粉碎器、攪拌軸和第二動力件,所述修復箱設置在底盤上,在修復箱靠近底盤尾部的位置設有出料口,所述料斗設置在修復箱的頂部且與修復箱連通,所述粉碎器設置在料斗的正下方,所述攪拌軸水平設置且一端位于粉碎器正下方而另一端位于出料口處,所述第二動力件用于為攪拌軸提供動力;所述藥劑存儲噴灑機構設置在修復箱上且與修復箱的頂部連通,用于存儲藥劑并在作業時將藥劑噴灑在修復箱內的待修復土壤上;所述土壤挖掘輸送機構設置在底盤的前部,用于將待修復土壤挖起并輸送至料斗中,待修復土壤經粉碎器粉碎后通過攪拌軸與藥劑充分混合反應后經出料口排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土壤原位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器包括第三動力件和至少一組齒輪組件,所述齒輪組件包括兩個豎直設置且相互嚙合的齒輪,所述第三動力件用于為齒輪轉動提供動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土壤原位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攪拌軸上沿其長度方向間隔設有多個螺旋葉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土壤原位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土壤挖掘輸送機構包括伸縮桿、第四動力件、挖掘輪和傳送單元,所述伸縮桿的一端與底盤的前端連接,而另一端設有挖掘輪,所述第四動力件用于為挖掘輪提供動力,在所述挖掘輪的圓周上間隔設有多個弧形挖齒,所述弧形挖齒的彎曲方向朝向挖掘輪的轉動方向,所述傳送單元傾斜設置,其上端設置在料斗上方,而下端設置在挖掘輪位置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土壤原位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單元為皮帶輸送機,所述伸縮桿的內部設有伸縮油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土壤原位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劑存儲噴灑機構包括至少一個存儲箱以及與各存儲箱對應設置的計量泵、電動控制閥和噴頭,所述噴頭設置在修復箱內且與存儲箱通過管路連通,所述計量泵和電動控制閥均設置在所述管路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土壤原位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藥劑存儲噴灑機構的數量為兩個,且沿底盤長度方向排列設置,所述噴頭的數量
聲明:
“土壤原位修復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