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顎式破碎機(100),包括固定顎和可動顎,固定顎與可動顎之間形成頂部打開的破碎室(3),固定顎包括安裝在其上的第一耐磨部件(1),而可動顎包括搖桿(4)以及安裝在搖桿上的第二耐磨部件(2);其中破碎室包括具有相同高度(h)的上部(5)、中部(6)和下部(7);并且搖桿軸承安裝到偏心軸(8)和至少一個滑動構件(9、9’)。至少一個滑動構件(9、9’)被構造成沿大體垂直于破碎室的豎直對角線(10)的方向滑動。還公開了一種用于在顎式破碎機(100)或破碎設備(200)中破碎礦物材料的方法。
聲明:
“顎式破碎機、破碎設備和破碎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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