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本體,所述第一本體為橫向設置;
第二本體,所述第二本體與所述第一本體相連,所述第二本體為豎向垂直設置在所述第一本體的上方;
第三本體,所述第三本體與所述第二本體相連,并且設置在所述第二本體的頂部,所述第三本體為橫向設置,所述第三本體的上方用于承載吸塵設備;
車輪,所述車輪設置在所述第一本體的內部,所述第一本體的下方設有滑軌,所述車輪的底部貼合在所述滑軌上,所述車輪可在滑軌上滾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二本體設置在所述第一本體上有三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二本體分別位于第一本體的左端、中間與右端的上方,用于支撐第三本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本體與所述第三本體互相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本體與所述第三本體的長度相同。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本體為長條狀。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三本體為長條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二本體為長條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本體與所述第三本體為前后對稱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本體與所述第三本體的中間設有第四本體。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四本體分別位于第一本體的左端與右端。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四本體分別位于第三本體的左端與右端。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四本體為長條狀。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四本體與所述第二本體的長度相同。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四本體與所述第二本體互相垂直設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述第四本體為縱柱,所述縱柱由不銹鋼材料制成。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其中,所
聲明:
“除塵用的移動裝置及除塵裝置及輸送帶及輸送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