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粉碎機,其中,具備:中空形狀的殼體;粉碎臺,其在所述殼體的內部被支承為能夠旋轉;粉碎輥,其設置在所述粉碎臺上,在與所述粉碎臺之間的粉碎位置處將含碳固體燃料粉碎;以及噴嘴,其設置于所述殼體,在所述粉碎臺的鉛垂上側的比所述粉碎輥的所述粉碎位置靠內周側處沿著以所述粉碎臺的旋轉中心為中心而假定的假想圓的切線方向向所述粉碎臺噴出氣體以形成回旋流,所述噴嘴構成為,朝向比所述粉碎位置靠所述粉碎臺的中心部側噴出所述氣體,所述假想圓的直徑為所述粉碎臺的直徑的10%~60%,所述粉碎機還具備:管,其在所述噴嘴的與吹出口相反一側的一端側沿與所述噴嘴的軸向大致正交的方向設置,且形成有外螺紋部,并且所述氣體在所述管的內部通過;固定部,其形成有內螺紋部,在所述殼體形成有供所述管貫通的貫通孔,所述內螺紋部將貫通所述貫通孔的所述外螺紋部緊固固定于所述殼體;以及限位器,其在所述噴嘴與所述殼體之間以包圍所述管的方式設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噴嘴的內側呈管狀,吹出口的直徑小于比所述噴嘴的吹出口靠上游側的流路的直徑。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噴嘴的流路的直徑為吹出口的直徑的2倍~4倍。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噴嘴的鉛垂上側面形成有相對于水平方向向下方傾斜的傾斜面。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噴嘴的下表面具有與水平方向平行的水平面,以及/或者所述噴嘴的至少一方的側面具有與水平方向垂直的鉛垂面。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噴嘴設置在比所述粉碎臺靠鉛垂上方的位置,所述噴嘴的前端部位于所述粉碎臺的鉛垂上方,在所述噴嘴的下表面以及/或者至少一方的側面設置有耐磨損性材料。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粉碎機,其中,在所述噴嘴的所述下表面以及至少一個所述側面設置有板狀的所述耐磨損性材料,在所述噴嘴的所述下表面設置的所述耐磨損性材料設置為,覆蓋在所述至少一個所述側面設置的所述耐磨損性材料的下表面側的至少一部分。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粉碎機,其中,在形成于所述噴嘴與所述殼體的內表面之間的間隙設置有填充材料。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粉碎機,其中,所述粉碎機具備在所述貫通孔的附近沿所述噴嘴設置且支承于所述殼體的粉碎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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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