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粉碎機,具備:
殼體;
燃料供給管,與所述殼體的頂部連接,并向所述殼體的內部供給燃料;
粉碎部,具有旋轉臺和粉碎輥,該旋轉臺將從所述燃料供給管供給來的所述燃料導向上表面并且繞中心軸線旋轉,該粉碎輥與所述旋轉臺相向配置地轉動并在與所述旋轉臺的所述上表面之間粉碎所述燃料而生成微粉碎物;
空氣供給管,與所述殼體的下部連接,并向所述殼體的內部供給空氣;
分級部,設于所述殼體的上部,并對通過從所述空氣供給管被引導的空氣而揚起的所述微粉碎物進行分級;
微粉碎物送出管,與所述殼體的所述頂部連接,并將由所述分級部分級后的所述微粉碎物向外部引導;
第一壓力檢測部,設于所述粉碎部的附近,并對所述殼體的內部的壓力進行檢測;
第二壓力檢測部,設于所述分級部的附近,并對所述殼體的內部的壓力進行檢測;
第一滅火劑噴射部,在所述殼體的側面設于所述粉碎部的附近,并在基于由所述第一壓力檢測部或者所述第二壓力檢測部檢測出的壓力而判斷為產生了所述燃料的急速燃燒或者即將產生急速燃燒前時,對所述粉碎部噴射滅火劑;
第二滅火劑噴射部,設于所述分級部的附近,并在基于由所述第一壓力檢測部或者所述第二壓力檢測部檢測出的壓力而判斷為產生了所述燃料的急速燃燒或者即將產生急速燃燒前時,對所述分級部噴射滅火劑;及在所述殼體的內部,在所述粉碎輥與所述分級部之間延設的筒狀部件即壁材,在所述壁材與所述殼體之間,形成有將所述微粉碎物與所述空氣一起揚起的環狀流路,
所述第一滅火劑噴射部對比所述壁材靠內部的空間噴射所述滅火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還具備:供給機,設于所述燃料供給管的上游側,并向所述燃料供給管供給所述燃料;
第三壓力檢測部,設于所述供給機,并對所述供給機的內部的壓力進行檢測;及第三滅火劑噴射部,設于所述供給機,并在基于由所述第三壓力檢測部檢測出的壓力而判斷為產生了所述燃料的急速燃燒或者即將產生急速燃燒前時,對所述供給機噴射滅火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碎機,還具備:旋轉供料器,設于所述燃料供給管,每預定量地供給所述燃料;及第四滅火劑噴射部,在設于所述燃料供給管的所述旋轉供料器的上游側和/或下游側設置,并在基于由所述第一壓力檢測部或者所述第二壓力檢測部檢測出的壓力而判斷為產生了所述燃料的急速燃燒或者即
聲明:
“粉碎機及其運用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