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用智能操車機器人,包括底座(1)、電機(5)、鎖死機構(12)、限位機構(14)和緩沖機構(21),其特征在于:
底座(1),所述底座(1)上端面的右側通過螺栓(3)固定有承載臺(2),且承載臺(2)上端面的前后兩側均固定有支板(4),同時支板(4)之間通過轉軸(8)轉動連接有收卷筒(9);
鎖死機構(12),所述鎖死機構(12)固定在前側支板(4)的前側;
限位機構(14),所述限位機構(14)固定在底座(1)上,且限位機構(14)位于承載臺(2)的左側,所述限位機構(14)上貫穿有拉繩(13),且拉繩(13)的右端繞制在收卷筒(9)上,同時拉繩(13)的左端和礦車(18)的左端面上均固定有拉環(15),所述拉環(15)卡合連接在連接鉤(16)上,且連接鉤(16)固定在礦車(18)的右端面上;
緩沖機構(21),所述緩沖機構(21)固定在底座(1)上,且緩沖機構(21)位于軌道(20)與限位機構(14)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智能操車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5)固定在后側支板(4)的前側,且電機(5)的后側通過電機軸(6)轉動連接有帶傳動裝置(7),同時帶傳動裝置(7)頂部的前側與轉軸(8)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智能操車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8)貫穿支板(4)和收卷筒(9)與轉板(10)相連接,且轉板(10)上開設有插銷孔(11),同時插銷孔(11)均勻分布。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智能操車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死機構(12)包括第一液壓缸(1201)、第一活塞桿(1202)、移動架(1203)、插銷(1204)、第一壓縮彈簧(1205)和限位架(1206),且第一液壓缸(1201)固定在前側支板(4)的前端面上,同時第一液壓缸(1201)的前側通過第一活塞桿(1202)與移動架(1203)相連接,所述移動架(1203)前內壁的后側通過第一壓縮彈簧(1205)與插銷(1204)相連接,且插銷(1204)通過第一壓縮彈簧(1205)與移動架(1203)構成伸縮結構,所述插銷(1204)貫穿限位架(1206),且限位架(1206)固定在前側支板(4)的前端面上,同時限位架(1206)位于第一液壓缸(1201)的上側,所述插銷(1204)的后側設置有卡槽,
聲明:
“礦用智能操車機器人”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