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包括背板,背板靠近地面的一側設有存料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大塊破碎機構和小塊破碎機構;
大塊破碎機構,設置于背板遠離地面的一側,包括水平設置的第一滑槽,第一滑槽的兩側設有相向移動的第一滑塊,兩個所述第一滑塊相對的一側設有推板,兩個推板相對的一側設有破碎釘,推板遠離地面的一側設有導流組件;
小塊破碎機構,包括與背板中部轉動連接的旋向相反的轉軸,轉軸前側設有相互配合的破碎輥,背板遠離操作人員的一側設有驅動轉軸轉動的旋轉驅動組件,所述破碎輥與存料箱之間的背板上垂直設置有第三滑槽,第三滑槽滑動連接第三滑塊,第三滑塊的兩側固定連接篩板的端部,篩板遠離第三滑塊的一端固定連接第三導流板,所述背板遠離操作人員的一側設有驅動第三滑塊往復移動的往復驅動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推板靠近地面的一側設有三角導流塊,背板的兩側設有與三角導流塊配合的第二導流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篩板遠離第三滑塊的一端朝向存料箱偏轉,所述第三導流板設置于篩板遠離存料箱的一側,所述第三導流板遠離存料箱的一端朝向裝置的中心方向偏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組件包括與推板遠離地面的一端連接第一導流板,第一導流板遠離推板的一端朝向遠離裝置中心方向偏轉,所述背板遠離地面一側的兩端垂直設置有第二滑槽,第二滑槽滑動連接第二滑塊,第二滑塊靠近操作人員的一側設有與第一導流板配合的擋板,所述背板遠離操作人員的一側設有驅動擋板與第一導流板貼合的復位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復位裝置包括設置于背板遠離地面一側的固定板,固定板上設有導向桿,導向桿滑動連接第二滑塊,第二滑塊與固定板之間設有彈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的兩側設有推力裝置,推力裝置的活塞桿固定連接第一滑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往復驅動組件包括與背板固定連接的第一電機座,第一電機座上設有第一驅動電機,第一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轉動盤,轉動盤的外側轉動連接支撐桿的一端,支撐桿的另一端轉動連
聲明:
“礦山機械用碎石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