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將待開采的緩傾斜薄礦體劃分為若干采場,每兩個間隔的采場作為同步回采單元,每個采場設置上山巷道;在位于礦體下盤的下部中段巷道外側內布置電耙硐室,并安置電耙絞車;所述電耙硐室位于同步回采單元內的兩條上山巷道的中間位置; S2、同步回采單元中兩間隔的采場頂部通過切割巷道連通,所述切割巷道內布置牽引導向裝置;所述電耙絞車的電耙導線穿過所述牽引導向裝置,并連接兩條所述上山巷道中分別布置的電耙斗; S3、所述同步回采單元采用后退式開采;崩落礦石后,開動所述電耙絞車,所述電耙導線牽引其中一側的上山巷道內的電耙斗向上移動至采場落礦點;改變所述電耙絞車的轉向,所述電耙斗向下耙出礦石,同時另一側的上山巷道內的電耙斗被帶動向上移至此采場的落礦點;隨后再次改變所述電耙絞車的轉向,實現該側電耙斗向下耙出礦石;將所述電耙絞車循環變向實現雙側電耙斗交替耙礦出礦。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耙斗在所述電耙導線上的初始位置根據所述同步回采單元的采場參數確定;所述采場參數包括兩條所述上山巷道的距離、采場寬度、采場高度以及兩采場落礦點的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場頂部還設置上部中段巷道;所述上山巷道由所述下部中段巷道的礦巖接觸線向上掘進,直至與所述上部中段巷道貫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回采單元的階段開采長度不超過4m,避免上山巷道內崩落的礦石過度堆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緩傾斜礦體的傾斜角度不大于30°。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回采單元內的兩條上山巷道平行設置;所述上山巷道設置于所在采場的中間位置,垂直于所述下部中段巷道和所述上部中段巷道。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中段巷道內設置若干礦車,所述電耙斗耙落的礦石直接進入所述礦車,方便出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中,所述牽引導向裝置包括若干個導向
聲明:
“緩傾斜薄礦體的高效出礦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