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石加工前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將礦石通過洗礦篩(1)進行篩選,將所述洗礦篩(1)的篩下部分的礦石運輸至第一分級機(3)進行分級作業,將所述洗礦篩(1)的篩上部分的礦石運輸至破碎機進行破碎作業;
S2:在所述洗礦篩(1)的篩下部分的礦石經過分級作業后,將礦石中的細粒部分運輸至攪拌槽進而運輸至選礦機進行重選作業,將礦石中的粗粒部分運輸至球磨機(4)進行磨礦作業;
S3:將經過破碎作業后的所述洗礦篩(1)的篩上部分的礦石運輸至所述球磨機(4)進行磨礦作業;
S4:將經過磨礦作業后的礦石運輸至第一篩機,將所述第一篩機的篩下部分的礦石運輸至所述選礦機進行重選作業,將所述第一篩機的篩上部分的礦石重新運輸至所述球磨機(4)進行磨礦作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1,將所述洗礦篩(1)的篩上部分的礦石通過皮帶運輸至所述破碎機,
所述洗礦篩(1)和與所述洗礦篩(1)相連接的皮帶的尾輪處分別設有高壓水槍(2),用于對礦石進行高壓沖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2,將經由所述第一分級機(3)分級后的礦石的細粒部分運輸至濃密機(5)進行濃縮作業,然后將濃縮作業完成后的礦石運輸至所述攪拌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1,將所述洗礦篩(1)的篩上部分的礦石通過皮帶運輸至手選廢石工作平臺(6),采用手工揀選有用礦石和廢石,將挑揀出的有用礦石運輸至所述破碎機進行破碎作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帶的運行速度為0.3~0.5m/s,寬度為800~1200mm。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選廢石工作平臺(6)設置在所述皮帶兩側的上方,所述手選廢石工作平臺(6)的面積為2~4m2。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廢石的品位小于0.2g/t。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預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機包括粗碎機(7)和細碎機(8),在步驟S3,將所述洗礦篩(1)的篩上部分的礦石運輸至所述粗碎機(7)進行粗碎作
聲明:
“礦石加工前的預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