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礦區地形重塑分區及修復方法,所述礦區地形重塑分區及修復方法包括:標定采坑戶回填標高為回填邊界,標定采坑與原地表邊界線為采坑上部邊界,回填邊界以內為采坑回填區,回填邊界與采坑上部邊界之間為巖壁整治區;標定礦區生產過程產生的采坑、渣山、道路對原有生態植被區域的占有區域的邊界為工程治理邊界,工程治理邊界內堆積渣山的區域標定為渣山清除修復區;標定工程治理邊界外的區域為環境整治區;對采坑回填區、巖壁整治區、渣山清除修復區和環境整治區分別進行地形重塑和植被復綠。本發明的礦區地形重塑分區及修復方法能夠充分利用礦區的表土資源和地質條件,提高修復工程的效率,降低成本。
聲明:
“礦區地形重塑分區及修復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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