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利用鋁土礦選礦、冶煉產生的礦泥、赤泥對采礦礦坑回填復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原料按以下干重重量百分比配料:礦泥60%~95%、赤泥5%~40%,無水三氯化鐵若干;
(2)將礦泥混凝、脫水至含水率50%以下,赤泥混凝、脫水至含水率30%以下;
(3)將步驟(2)的赤泥與三氯化鐵粉劑混合,根據赤泥含水率計算運輸車輛單車赤泥干重;再根據赤泥干重及其pH值確定三氯化鐵投加量,pH值在11以上按0.08%-0.20%投加、pH值在10.5-11之間按0.06%-0.15%投加、pH值在10.5以下按0.04%-0.12%投加,并按量稱取,如果是含水三氯化鐵,則相應增加其對應的含水量;采用挖機將赤泥按1-2m厚度攤平,后用挖機將計量的三氯化鐵均勻撒在赤泥上,再采用挖機混合堆放,重復翻堆3-4次,并堆放;
(4)將步驟(3)的混合物料堆放15-30天后,再重新翻堆2次,以利三氯化鐵在赤泥中充分分散與混勻,并繼續堆放15~30天;如果堆放期間,氣溫持續在28℃以上的夏天或秋天,且堆放期間沒有出現有效降雨或累計小于10mm降水,需要在翻堆過程中按赤泥干重的3-5%重量灑水,防止堆放赤泥干枯板結;
(5)將步驟(2)的礦泥以及步驟(4)的赤泥運至需要回填復墾的礦坑處或者途中的混合攪拌站混合攪拌,混合攪拌設施可以是挖機,也可以是無軸攪拌器或者攪拌槽、攪拌罐、攪拌車,混合物料按比例取礦泥60%~95%、取步驟(4)的赤泥5%~40%進行攪拌混合,如果是挖機,則需要反復混合堆放4-5次;如果是無軸攪拌器或者攪拌槽、攪拌罐、攪拌車,每次物料至少要攪拌15min以上,確保物料彼此分散均勻;
(6)將步驟(5)混勻的物料送至需要填埋復墾的礦坑,后用鏟車按1.0-2.0m為一層分層推平、壓實,如果當地缺少剝離表土,則需要將步驟(5)混勻的物料推平、壓實至礦坑周邊地面高程以上超高0.4-1.0m,如果礦坑深度低于3m,超高以0.4-0.5m為宜;礦坑深度超過6m以上,超高以1.0m為宜;礦坑深度介于3-6m,超高以0.5-1.0m為宜,并在表面撒施少量污水處理廠腐熟污泥、腐殖酸肥料、每畝1-2噸有機肥或生物有機肥、機械翻耕1次,采用一般性復綠植物或者糖蔗復綠,后再通過2-3年土壤改良逐步轉化為耕地,如果填埋復墾直接
聲明:
“利用鋁土礦選礦、冶煉產生的礦泥、赤泥對采礦礦坑回填復墾的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