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包括箱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的底部設置有支撐板(2),所述箱體(1)一側的中部設置有固定底座(3),所述箱體(1)的表面活動連接有開關蓋(4),所述箱體(1)的表面設置有固定板(5),所述固定板(5)的表面設置有霧化噴頭(6),所述箱體(1)的背部固定連接有推手(7),所述固定底座(3)的內部插接有手持桿(8),所述箱體(1)一側的頂部設置有固定夾(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的內部設置有水桶(10),所述水桶(10)的底部通過進水管道(11)活動連接有水泵(1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12)的頂部活動連接有主出水管道(13),所述主出水管道(13)的表面活動連接有副出水管道(1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出水管道(14)的一端固定連接有手持桿(8),所述手持桿(8)的一端固定連接有噴水花灑(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蓋(4)的表面設置有把手(1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2)的底部設置有萬向輪(17),所述支撐板(2)表面的頂部設置有擋板(18)。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采礦降塵技術領域,具體為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
背景技術
采礦作業過程中,由于機械和人工施工,會有較大的粉塵,如果無法及時清除,會給工人的身體造成較大的傷害,而且漂浮的煙塵對空氣質量影響較大,需要一種礦用除塵設備進行噴灑除塵。
現有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大多存在裝置體積過大不易移動,且無法進行多角度和大范圍的進行除塵工作,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解決了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二)技術方案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有色金屬礦
聲明:
“有色金屬礦山采礦用現場噴淋降塵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