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連接桿(11)、與所述第一連接桿(11)相鉸接的第二連接桿(12)、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桿(11)一端的安裝塊(2)、設置在說是第二連接桿(12)一端的連接軸套(4)、分別設置在所述安裝塊(2)兩端的第一打磨面(21)和第二打磨面(22)以及設置在第一連接桿(11)和第二連接桿(12)上的限位孔(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塊(2)與第一連接桿(11)固定連接,且安裝塊(2)與第一連接桿(11)同軸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打磨面(21)的密度小于第二打磨面(22)的密度,且第一打磨面(21)和第二打磨面(22)分別相對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軸套(4)與第二連接桿(12)固定連接,且連接軸套(4)與第二連接桿(12)的下端面設置有一定的夾角,所述夾角設置為15°-3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孔(3)以第一連接桿(11)和第二連接桿(12)的長度方向依次設置,且限位孔(3)的內徑以第一連接桿(11)和第二連接桿(12)的長度方向依次遞增。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連接軸套(4)內的調節孔(41),所述調節孔(41)的內徑設置為多邊形,且調節孔(41)設置為貫穿性。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礦山機電設備相關技術領域,具體為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
背景技術
礦山機電設備:主要設備:運輸設備(比如礦用電機車)、采礦設備(比如割煤機)、掘進設備、電力系統、主提升機 、主排水泵、主通風機、主皮帶機或主空壓機等,輔助的設備:如果礦山進行選礦作業,就有選礦設備,人員、材料、礦物的運輸管理系統,安全系統、瓦斯檢測系統、運輸節點的轉運設備、支護設備、搶險設備等;
本實用新型的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中的礦山機電熱噴涂用修復裝置由于其本身的設計特點,結構簡單且使用方式單一,
聲明:
“適用于礦山機電設備故障的熱噴涂修復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