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新能源技術;生物柴油技術;自動化控制設備、節能環保設備的技術研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及成果轉讓;廚具衛具及日用品研發、銷售;自動化控制設備、機電設備、五金配件的銷售;安裝及維修節能廚具;混合植物油銷售;生物質燃料油銷售;生活燃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