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境污染治理技術、環保技術的開發、推廣應用;成套設備研發;工程設計環境工程乙級;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環保技術咨詢;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廢棄油脂再生加工(在分支機構經營);計算機軟硬件、網絡耗材、網絡配件、電子產品的開發、推廣應用及銷售;土地開發整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