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水質檢測; 環境保護監測;清潔服務;防蟲滅鼠服務;物業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銷售:裝飾材料、汽車用品、工藝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節能環保產品(經營場所不可儲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險化學品)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