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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工程、環保檢測、儀器、儀表,環境治理設備的研發,生產(限分支機構經營)安裝及銷售;涂料生產(限分支機構經營)及銷售;涂料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銷售五金交電,環保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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