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咨詢服務;節能管理服務;礦產資源勘查服務;水利水電工程監理服務;地質勘查技術服務;規劃設計管理;土地污染治理與修復服務;土地整治服務;水利設施管理咨詢服務;地震服務;資產評估;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建筑勞務分包;建筑材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