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 展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陶瓷、石材裝飾材料零售;建筑材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建筑用鋼筋產品銷售;電線、電纜經營;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勞務分包;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清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住宅水電安裝維護服務;各類工程建設活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