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包括機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上具有破碎機、噴淋系統、提升輸送機、刮板槽、攪拌池、緩沖池和加藥系統;
所述噴淋系統位于破碎機內部,用于給破碎處噴水;
所述刮板槽位于破碎機出料口的正下方,廢舊鋰電池經破碎機破碎后的固體物料和水溶液掉入刮板槽內;
所述提升輸送機的下端位于刮板槽內,提升輸送機用于將刮板槽內的固體物料提升輸送機輸送至下道工序;
所述攪拌池位于刮板槽的出液口下方,攪拌池的上方設有進液管,進液管下端的出液口延伸至攪拌池中,從刮板槽出來的水溶液從進液管進入攪拌池中,所述攪拌池內部設有攪拌器;
所述緩沖池與攪拌池之間通過溢流口連通,緩沖池底部具有沉淀池,沉淀池底部的排污管連接至壓濾機,緩沖池的出水口連接有上出水管,上出水管用于將緩沖池內部水面上層電解液排至污水處理系統;
所述加藥系統包括藥液罐、計量泵、pH探頭、加藥口和控制箱,加藥口設置在攪拌池的進水口處,pH探頭設置在攪拌池和緩沖池之間的溢流口處,計量泵的進水口與藥液罐的出液口連接,計量泵的出水口與加藥口連接,計量泵和pH探頭分別與控制箱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機包括從上至下依序設置的一級破碎機構和二級破碎機構,一級破碎機構的頂部具有投料口,出料口位于二級破碎機構的底部;所述一級破碎機構和二級破碎機構之間通過架空倉連接;所述一級破碎機構和二級破碎機構內部的破碎刀輥呈十字交叉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淋系統包括分別置于投料口內部和架空倉內部的噴淋噴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輸送機的物料提升角度為30°?4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板槽的出液口和攪拌池之間設有進水過濾網,從刮板槽出來的水溶液經過進水過濾網過濾后進入攪拌池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池具有兩個以上,相鄰兩個緩沖池之間通過溢流口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出水管的下方設有下出水管,下出水管連接至
聲明:
“濕法帶電廢舊鋰電池破碎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