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架柱式氣動鉆機,包括立柱,設于所述立柱上的導軌,設于所述導軌上的氣動馬達,以及用于所述氣動馬達和外部供氣設備間連接的供氣管路,且所述氣動馬達具有沿所述導軌長度方向的進給,其特征在于,所述架柱式氣動鉆機還包括:閥體,設于所述供氣管路上,且所述閥體上設有旋轉開關,所述旋轉開關上設有第一齒輪,所述第一齒輪用于承接外部驅使而帶動所述旋轉開關轉動;且所述旋轉開關能夠轉動至使所述供氣管路導通的第一位置,以及轉動至使所述供氣管路斷開的第二位置;
限位組件,包括固設于所述氣動馬達上的驅動部,轉動設于所述導軌上的、能夠與所述第一齒輪嚙合的扇形齒輪,以及設于所述驅動部和所述扇形齒輪之間的傳動部;所述氣動馬達由初始位置進給至預設的終止位置時,能夠帶動所述驅動部移動,經所述傳動部傳動,所述扇形齒輪能夠轉動,所述第一齒輪能夠由所述扇形齒輪的轉動驅使而轉動,并帶動所述旋轉開關由所述第一位置轉動至所述第二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架柱式氣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部包括固設于所述氣動馬達上的齒條;所述傳動部包括轉動設于所述導軌上的、與所述齒條相嚙合的第二齒輪。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架柱式氣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部還包括設于所述第二齒輪和所述扇形齒輪之間的減速單元。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架柱式氣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單元包括與所述第二齒輪同軸固連的第三齒輪,以及與所述第三齒輪嚙合的第四齒輪,所述第四齒輪與所述第三齒輪的傳動比小于1,所述扇形齒輪與所述第四齒輪同軸固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架柱式氣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上可轉動的設有第一轉軸,所述第二齒輪固定套設在所述第一轉軸的一端上,所述第一轉軸的另一端上固定套設有單向軸承,所述第三齒輪固定套設在所述單向軸承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架柱式氣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速單元還包括可相對于所述導軌轉動的第二轉軸,所述第四齒輪固定套設在所述第二轉軸的一端上,所述扇形齒輪固定套設在所述第二轉軸的另一端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架柱式氣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上固設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上開設有轉軸孔,所述轉軸孔用于供所述第二轉軸穿過;且在所述第二轉軸的外周上設有標記,環所述轉軸孔在所述支撐板上設有若干尺寸刻度線。
聲明:
“架柱式氣動鉆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