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含焦油廢氣的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包括沿廢氣輸送方向依次設置的文丘里管、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油洗塔、焚燒裝置、以及煙囪;
所述文丘里管的進氣口與含焦油廢氣管道連通,所述文丘里管的出氣口與旋風除塵器的進氣口連通;
所述旋風除塵器的出氣口與布袋除塵器的進氣口連通,所述旋風除塵器的排料口分別連通有固廢焚燒爐和活性炭粉存儲罐,所述固廢焚燒爐的第一排料口與活性炭粉存儲罐連通,所述活性炭粉存儲罐內具有活性炭粉,所述活性炭粉存儲罐的排料口連通至所述文丘里管的喉管處,以使含焦油廢氣在所述文丘里管的喉管處與活性炭粉接觸;
所述油洗塔具有循環油箱,所述循環油箱排液口連通有燃油鍋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焦油廢氣的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油洗塔包括塔體、循環噴淋系統、布氣系統、電機、傳動組件、填料、框體、網板、彈簧、以及卡珠;
所述循環噴淋系統的噴淋端位于所述塔體內部的上方,所述布氣系統的布氣端位于所述塔體內部的下方;
所述循環噴淋系統的噴淋端和布氣系統的布氣端之間的塔體內部具有兩個框體,兩個框體上下分布設置,兩個框體內分別填充有相同或不相同的填料;
每個所述框體的底部均設置有網板,每個所述框體的側壁開設有若干容置槽,每個容置槽內均固定有彈簧,每個所述彈簧上均連接有卡珠,所述卡珠與所述容置槽滑動配合,所述塔體內壁沿高度方向間隔分布有若干與所述卡珠卡合的卡槽;
所述電機固定于所述塔體的底部,所述電機驅動所述傳動組件分別帶動所述循環噴淋系統的噴淋端和布氣系統的布氣端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焦油廢氣的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體內具有容置腔,所述容置腔具有第一容置段和第二容置段,第一容置段位于第二容置段的下方,所述第一容置段的縱截面呈倒置的梯形狀,所述第二容置段的縱截面呈長方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焦油廢氣的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容置槽沿所述框體的周向等距間隔分布。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焦油廢氣的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兩個框體內的填料采用相同或不同比表面積、孔隙率、耐腐蝕性的填料。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焦油廢氣的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循環噴淋系統包括第一排油管、循環油箱、第二排油管、循環泵、循環管、第一軸承座、進油總管、
聲明:
“含焦油廢氣的處理設備及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